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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学院2022年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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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学院2022年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一、泰山学院简介



泰山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教育办学历史已达60余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5年创办的泰安府官立师范学堂。2002年举办本科教育,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21年入选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泰安市内,坐落在 "五岳之首"的泰山南麓,建有以全国人大委员会原委员长万里名字命名的图书馆——万里图书馆。现有南、北两个校区,64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普通在校生近2万人。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高尚,学风严谨;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5.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9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专家和高水平学科带头人



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项目或具备冲击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项目实力、能引领本学科跻身国内外发展前沿的顶尖人才。



2.博士研究生



我校引进博士研究生根据实际需求、博士整体业绩和生源紧缺程度分A1、A2、A3、A4四类。



A1类主要指学校2023年硕士学位点重点建设学科、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亟需的高水平博士。



A2类主要指学校2023年硕士学位点重点建设学科、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以及学科专业生源紧缺的博士。



A3类主要指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取得优秀的学术成果、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博士。



A4类主要指符合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一般需要的博士。



3. 基础教育领域专家



根据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申报建设和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引进部分基础教育领域的高级、特级教师,基本条件如下:



(1)对某一基础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



(2)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卓著;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基础教育科研项目,或发表过基础教育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教育类著作,或主持制定过基础教育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等应用性成果等;



(4)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4. 双师双能型人才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和本专业两年及以上企业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经历,能指导本专业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4)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基础教育领域专家



根据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申报建设要求,引进部分基础教育领域的高级、特级教师,基本条件如下:



1、对某一基础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



2、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卓著;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基础教育科研项目,或发表过基础教育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教育类著作,或主持制定过基础教育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等应用性成果等;



4、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四)双师双能型人才



基本条件如下: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和本专业两年及以上企业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经历,能指导本专业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4、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五)短期聘用博士研究生



短期聘用人才聘期为3年,全职引进,聘期内实行协议薪酬制。该类博士要与我校重点建设学科专业方向相一致,且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学校与短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目标任务,若聘期内超额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协议薪酬可上浮,上浮金额依据合同约定标准确定。学校为人才提供安家补助、科研启动经费;聘期内,缴纳五险一金。



三、泰山学院2022年人才引进计划一览表































































































序号




学院




招聘专业




1




文学与传媒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




3




历史学院




历史学及相关专业




4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控制理论与工程、力学及相关专业




5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




6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光学工程、光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




7




化学化工学院




轻工技术与工程、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药学及相关专业




8




外国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日语语言文学




9




旅游学院




管理学、经济学、地理学(研究方向均为:旅游管理、旅游开发、旅游规划、旅游文化)




10




体育学院




体育学 管理学 教育学 心理学




11




艺术学院




艺术学、美术学、音乐学、设计学、舞蹈学、服装设计与工程




12




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学、经济学、工商管理及相关专业




13




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及相关专业




14




生物与酿酒工程学院




中药学、基础兽医学、临床兽医学、生物工程及相关专业




15




机械与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建筑学、力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机械工程等




基础教育领域高级、特级教师




专业不限




博士辅导员




专业不限




 



三、引进方式及待遇



(一)专家和高水平学科带头人



采取全职引进和柔性方式引进两种方式。



1.全职引进人才实行年薪制。年薪、安家补助、团队建设经费等各项待遇从优,根据人才学术水平、学校需求,“一人一议、一事一策”确定。



2.柔性引进实行协议薪酬制。具体标准视在校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等协商确定。



(二)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引进均为全职引进,可分为长期聘用博士和短期聘用博士。



1.全职引进长期聘用的博士薪酬待遇:



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和相关待遇外,经专家组评议,根据其整体学术水平及社会贡献,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类别




安家费

(万元)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配偶




实验类




非实验类




A1




70-120




30-60




20-40




原则上不再按人事代理安置家属。如符合省人事调配政策者,按政策解决。




A2




40-90




20-40




10-30




A3




30-70




20-40




10-30




A4




15-35




10




5




2.全职引进短期聘用的博士薪酬待遇:



短期聘用人才聘期为3-5年,全职引进,聘期内实行协议薪酬制,主要引进与我校重点建设学科专业方向相一致的高水平博士,且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待遇为年薪25-50万(税前),安家费20-60万元,科研启动费10-30万元,可正常评聘职称,缴纳五险一金。聘期满后如双方协商一致,可转为长期聘用博士,享受相关岗位工资待遇,不再重复配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学校与短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目标任务,若聘期内超额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协议薪酬可上浮,上浮金额依据合同约定标准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年。



3.服务期内未评聘副教授职称前,享受副教授岗位津贴。前三年,学校提供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1000元/月的生活补贴;另外前三年享受泰安市政府2000元/月的住房和生活补贴。



4. 来校时,如符合我校破格晋升或“绿色通道”晋升申报条件,可“一人一议、一事一策”确定教授或副教授职务资格,并在协议中明确,试用期结束后聘用在教授或副教授岗位。



5. 博士后、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博士以及科研业绩特别优秀的博士,安家费、科研启动费、职称、家属安置等事宜,可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策”的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基础教育领域专家与双师双能型人才



基础教育领域专家、“双师双能型”人才,具体待遇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策”的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其他资助



1. 引进的人才带来的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按学校的配套政策给予资助。对其取得的科研、技术成果,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 海内外优秀人才依托我校申报国家级和山东省人才支持计划和项目,获批后将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3. 全职引进的人才来校后符合条件的可申报泰山学院“泰山学人1958人才工程”,“泰山学人领军人才” 入围人选任期内享受人才津贴人民币8万元/年、专项经费(人民币人文社科15万元、理工科30万元);“泰山学人青年才俊”入围人选任期内享受人才津贴人民币4万元/年、专项经费(人民币人文社科10万元、理工科20万元)。任期内入选其他更人才计划(项目)者,根据就高原则享受相关待遇。



 



五、联系方式



人才引进热线:0538-6713599   6715058   15621393589(微信同号)



联系人:姜老师  李老师



邮 箱:tsxygkzp@163.comtsxyrsczp@163.com(投递简历邮件标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中国博士人才网)



校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



网  址:http://www.t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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