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隶属于自然资源部,总部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我国唯一专门从事海水资源利用技术研究的科研机构。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含委培和定向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2022年,我所计划公开招聘17名应届博士毕业生,无需笔试,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2年海水淡化所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2日为报名期限,8月22日24:00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1)请报名人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下载填写《2022年海水淡化所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一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dhsgkzp@isdmu.com.cn邮箱。
(2)报名邮件主题、报名表和个人简历文件名均须按照“公开招聘应届生-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其中,报名表须本人签字并扫描为PDF文件。
例:“公开招聘应届生-1-海水淡化技术研究-张X”。
(二)资格审查
收到材料后,我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我所门户网站发布。
(三)面试
每个岗位按照不小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我所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安排在我所门户网站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各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组织体检和考察。考察对象名单在我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和我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我所与受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要求
(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及相关信息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航海道55号
邮编:300192
网站:www.isdmu.com.cn
邮箱:dhsgkzp@isdmu.com.cn
联系人:靳亚鹏 022-87898119
附件1-2022年海水淡化所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2022年海水淡化所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x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立于2003年12月,工作站拥有由“国家百千万工程”人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为主的导师团队,依托研究所下属各研究室,在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资源提取和深加工、污水固废处理、海水淡化等分离膜理论研究、防腐蚀技术、海水淡化关键装备、水资源利用检验检测等领域研究开展综合性科学研究。
优秀的导师队伍、先进的科研条件、众多的科研项目、高水平科研和开发成果,为有志于进一步深化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的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搭建了充分施展才华的平台。
一、申请条件
国内外博士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符合国家规定的博士后进站的基本条件。
1、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身体健康;
2、全脱产在我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敬业精神;
4、具有较好的协作意识和团队课题合作研究能力。
二、提交材料
1.凡申请进站者均须提交一份《淡化所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表》
2.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部门决定授予学位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加盖博士毕业院校学位管理办公室公章)。
3.两名以上本学科领域专家(教授或研究员)推荐信(其中一名为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
4.身份证复印件
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dhsgkzp@isdmu.com.cn。
工作站聘请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审核,择优录取。专家评审通过后申请人登陆中国博士后网提交个人申报并按要求将纸质材料交人事处,人事处对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提交上级审核。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办理进站手续,正式进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相关待遇
1.博士后在站期间,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享受工资待遇以及本所职工的福利待遇。
2.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其配偶户口流动和子女上学等事宜按有关规定解决。
3.按《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引进博士后专项资助实施细则》(津人才办〔2021〕4号)等政策,为符合条件博士后申请资助等。
附件:
附件1-海水淡化所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表.xls附件2-海水淡化所博士后招收需求.docx
人事处联系人:靳亚鹏 联系电话:022-8789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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